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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监管风暴来袭!互联网金融路在何方?
发布时间: 2016-10-14

继8月底四部委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网贷监管细则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后,互联网金融再次迎来声势浩大的监管风暴。


国务院10月13日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

同时,央行、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证监会、保监会、公安部等十多个部委联合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具体整治重点。

其中,国务院方案特别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中国互金风险整治领导小组严厉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受到挤压;一些机构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一些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甚至制造庞氏骗局,造成众多群众经济损失。

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草莽生长对监管层来说是一个大难题。以最受社会关注的P2P网贷行业为例,媒体统计显示,史上最严厉网贷监管实行一个多月,P2P网贷问题平台仍然时有发生。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量为2202家,比去年同期下降215家,较最高峰时4600多家平台已下降超过50%。其中,停业及问题平台共计98家,其中问题平台40家,包括跑路32家、提现困难8家、停业平台58家。

而就在这几日,多位投资人在第三方行业网站论坛上爆料称,安徽芜湖顺利贷网站关停,QQ群解散,疑似跑路。目前已有多位投资人报警,正等待结果。


互金生存现状堪忧,多家上市公司抛售P2P资产

网贷之家在国庆期间发布《P2P网贷行业2016年9月月报》,披露了一个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的数据:P2P综合收益率首次跌破10%。要知道,P2P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一度高达20%多。网贷之家分析指出,《暂行办法》出台后,网贷平台资产端竞争加剧且合规调整成本增大,部分平台主动下调综合收益率,行业综合收益率相应下行。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市场自我调节的结果,P2P平台数量、规模井喷式增长与有限资产矛盾之下,收益率必然不断下降。

银监会发布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不少从业者已经隐约觉着不安,而今年8月底公布的正式稿却比征求意见稿更为严格。

网贷管理办法列出了不得吸收公共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担保等13项禁令。一种业内观点认为,若规定严格执行,将有97%的网贷平台面临转型或淘汰。


一度被上市公司蜂拥追逐的互金行业,如今成了上市公司“弃儿”。证券时报报道,近期,多家上市公司不约而同发布公告,终止收购或出售上市公司旗下的互联网金融资产:熊猫金控、银之杰、西藏旅游等多家上市公司相继终止收购互联网金融资产;匹凸匹则直接变卖其互联网金融资产。据粗略统计,相较于2015年31家上市公司布局P2P行业,今年以来,仅有3家上市公司系平台上线;而网贷监管细则上线以来,无一家上市公司再进入该行业。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上市公司不再投资互金资产,不排除受网贷新政影响,预感政策红利已透支,资本市场对于互金的发展前景持观望甚至看空态度者居多。但从辩证角度看,仍有大量巨头企业纷纷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说明互金行业的长远发展前景仍然值得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P2P平台数量不断减少,但是网贷成交量和贷款余额仍在稳步增长。数据显示,P2P行业9月实现了1947.17亿元的总成交量,同比增长69%;截至2016年9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至7130.42亿元,环比增加了4.81%,相比2015年同期增幅达到142%。

根据中投顾问的预计,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规模将达17.8万亿元,2020年预计将达43.0万亿元,未来五年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4.67%。

互金行业前景几何

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持续开展,行业洗牌加速,集中度进一步上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量为2202家,比去年同期下降215家,较最高峰时4600多家平台已下降超过50%。

对于此次大规模监管运动,互联网金融行业一线的从业者普遍认为,行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称,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实早在上半年就已经出台了,各级地区相关工作也逐步实施落实。国务院当前公开此项通知,一方面是为了化解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另一方面也彰显国家希望建立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发展的决心。从从业者的角度来看,我们一直希望行业的秩序能够得到规范和建立,因为只有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我们才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才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

投哪网CEO吴显勇对此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比行业预期来得迅速,短期内将对行业形成一定冲击,让不规范或存在问题的平台暴露出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也将影响互联网理财用户对行业的信心,导致投资人对行业的信任危机。但从长远来看,专项整治工作将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出清,淘汰不规范的问题平台,从而避免行业问题的积累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规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工作实施方案,理念和方向与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大体一致。《方案》再次强调银行存管,银行存管已然成为网贷平台的“标配”。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实施方案》本着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自今年4月发布以来,已经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不合法合规的平台会被逐渐淘汰,行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可期。

国务院提纲挈领:全面部署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超高回报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严禁“首付贷”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放贷款、自融自保

P2P网络借贷平台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非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不得使用理财、P2P字样

对金融机构严格准入管理,非金融机构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交易所”、“理财”、“基金”、“P2P”等字样;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

多部委接力,重拳出击!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

证监会等15个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时,严禁从事以下活动:一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二是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三是非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四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五是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六是挪用或者占用投资者资金。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

银监会会同14个部门联合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

保监会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重点:一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二是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等问题。

三是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等。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

中国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重点:一是具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公众销售等问题。

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持牌机构委托无代销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等问题。

三是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账户管理混乱,客户资金保证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13个部门制定并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重点:一是开展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等等。

二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采取集中曝光和处理的方式,整治一批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